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育婴师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,促进我省育婴服务行业快速、健康有序发展,加快育婴师高技能人才培养,满足社会需要,由湖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育婴早教专业委员会主办、湖南湘军职业学校承办“2015年湖南省育婴师师资培训班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(一)学前教育、幼儿教育、医学护理及相关专业院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;
(二)早教中心、亲子园、幼儿园的教学和管理人员;
(三)婴幼儿游泳馆、婴幼儿产品及用品销售机构、婴幼儿教育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及技术人员;
(四)妇联机构、计生系统、妇幼保健院等从事婴幼儿相关工作的管理及工作人员;
(五)提供母婴及育婴服务的各大家庭服务公司管理人员、培训老师。
(六)其他有志于从事育婴早教事业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(一)育婴师基础知识: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、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、婴幼儿心理及生长发育规律、婴幼儿营养及饮食卫生、早期教育基础知识等。
(二)育婴师专业能力:婴幼儿早期教育与智力开发、情商培养、生活照料、日常保健护理、常见疾病及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处理、发展测评及家长教养指导等。
(三)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知识: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考评员管理制度,考评技术及方法等。
三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(一)培训时间:2015年8月19日~26日,共计8天。
(二)报到安排:8月18日18:00前报到;报到地点设在湖南湘军职业学校(长沙市韶山北路112号)。
四、报名条件及证书核发
参加育婴师师资培训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大专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早期教育或护理工作4年以上;
2、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;
3、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培训完毕通过考核合格者,将由湖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育婴早教专业委员会颁发“湖南省育婴师培训师资合格证书”,并可以申请加入省育婴早教专业委员会;参加鉴定考试合格者,将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;参加考评员培训考核合格者,将获得育婴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。
五、收费标准
(一)参加育婴师师资培训班将按照规定收取培训费、教材及辅导资料费2980元/人,鉴定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湘价费字【2001】328号文件规定B类标准收取320元/人。
(二)参加考评员新认证人员,收取考评员认证培训及证书办理费用380元/人、教材资料及实训耗材220元/人;参加考评员换证考核者,收取考评员换证考核及证书办理费用380元/人。
(三)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六、联系方式
主办单位:湖南省家政服务业协会育婴早教专业委员会
承办单位:湖南湘军职业学校
联 系 人:刘老师 戴老师 叶老师
联系方式:0731-85237535 85237635
监督电话:0731-82231409(省家庭服务业协会)
网 址:www.xjzyxx.com
E-Mail:xj2166@163.com
附件:2015年湖南省育婴师师资培训班回执
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
2015年湖南省育婴师师资培训报名回执.doc